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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

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结合我省实际,对老年人实行下列优待。  一、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非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农村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免除村提留,65周岁以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酌情减免。  二、为老年人医疗保健提供优先...

2007年11月18日 阅读量: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文    号:闽政[2006]8号发布日期:2006-4-13执行日期:2006-4-1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根据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紧迫感  目前,我省老年人口已达42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1.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46万,百岁老人从1999年的396位增加到2005年底的833位。由于老年人...

2007年11月18日 阅读量:11

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二00二年一月二十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第四条...

2007年11月18日 阅读量:12

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福州市入选该项目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42个地区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并给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福州市入选该项目。    《通知》指出,发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将更多资源投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推动项目地区以项目实施为契机,整体撬动和推进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对周边地区起到辐射带动效应,为实现20...

2021年10月25日 阅读量:6

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1990年10月26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三章 社会保护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护。发扬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四条 老年...

2007年11月18日 阅读量:8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各地落实《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增加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供给,为老年人办实事,增强获得感,在对各地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确定部分省份作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在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等方面积...

2021年11月25日 阅读量:9

福州出台《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8月27日上午,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条例》将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体制、设施规划与建设、供给与保障等写入其中,围绕当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力求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条例》实施后,福州市居家养老将有法可依,有助于推动养老事业加快发展。      服务内容     1.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及代购代缴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管理、疾病防治、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3.关怀访视、生活陪伴、情绪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     4.紧...

2021年8月31日 阅读量:6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全国老龄办等21个部委《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5)46号)以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45号)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2009年9月1日 阅读量:7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6年8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2007年11月18日 阅读量:8

福建省民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闽民规〔2022〕3号各设区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决策部署,提升我省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民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民发〔2021〕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为广大就餐的老年群体提...

2022年5月9日 阅读量:12